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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主题:退休教师工资问题
 来信人:朱英 联系电话:1397*** 信件类型:投诉 信件ID:2593
 来信内容摘选:
我是福建路小学的教师,今年十月到期退休,11月领退休工资,结果财局搞错11月还是领在职工资。现在12月又多扣了我的独生子女5%工资,两个月都搞错我的工资。希望解决,下个月能领到正常的退休工资。谢谢!
 来信处理情况:状态:[已办理] [办理部门:江南区财政局] [办理时间:2017-12-26]
经城区财政局核实,根据南宁市的统一部署,从2017年1月起实行养老并轨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分两部分发放。其中:退休费由人社局从社保基金发放,独生子女补贴由财政局发放。城区人社局虽于2017年10月27日核定该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执行时间为2017年11月,但截止11月5日,财政局未收到该退休人员的工资变动信息,为不影响全城区教职工的工资发放,财政局于11月15日按原标准、原渠道保障了该退休人员的工资到位。因此11月份实际发放6241.1元(退休前工资),未含独生子女补贴449.7元,漏发的11月独生子女补贴将于2018年1月发放工资时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