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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圩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环保设施中标/成交公告

作者: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日期:2017-12-27 10:12
              苏圩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环保设施中标/成交公告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委托,南宁市江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苏圩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环保设施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JNJY2017-H156
    项目名称:苏圩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环保设施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7日

    定标日期:2017年12月26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港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金川路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贰万捌仟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及竞标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姚启和、朱彩云、覃  洪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罗工 15994388923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江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B座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4887997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屈启辉0771-4887997
五、监督部门:江南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4802805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7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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