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
按照国家统计局农村统计报表制度(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城区农村统计报表工作,现将2017年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2017年年报需填报的表式共18张,填报内容包括:(1)农村基本情况及农业生产条件;(2)农林牧渔业产品生产情况;(3)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中间消耗、增加值。(4)县(区)、乡社会经济情况。
2018年定期需要填报的表式9张,填报内容包括:(1)农作物种植情况;(2)粮食、蔬菜、水果生产情况;(3)畜牧、养殖业生产情况;(4)农林牧渔业及服务业产值、增加值。
报表变动情况
(一)指标变动情况
1、取消【设施农业生产情况】(桂A304表)中“食用菌”面积的填报。
【茶叶、水果及食用坚果生产情况】(桂A306表)“一、茶叶合计”改为“一、茶叶产量”,“三、食用坚果”改为“三、食用坚果产量”。
3、【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桂G101表)增加67个指标(如增加户籍户数(派出所户籍统计数)、户籍人口(派出所户籍统计数)、全家外出户数、全家外出人口、家庭农场数、资产总额、住宿餐饮业企业营业总收入等);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改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等等。
(二)上报时间变动情况
1、综合年报表上报时间变动情况。农村基本情况等3张表(桂A301表)报送时间为2月8日前;农作物生产情况等9张表(桂A302-A311表)的上报时间延后至1月17日前;县(市)社会经济情况表(G301-2表)上报时间改为2018年6月25日前上报。
3、增加9张基层年报表(桂A102-111表)及7张定期报表(桂A202-207表)。基层报表表式和综合报表相同,但表号不同,报送单位为:各镇办、村委(社区);各镇办报送时间由城区确定、各村委(社区)报送时间由各镇办自行确定。
报表报送方式:
(一)2017年年报
县区农业年报表(除产值、中间消耗和增加值外)实行联网直报,产值、中间消耗和增加值自治区未有通知变更前,继续使用SARP程序进行数据处理,通过电子邮箱报送,乡镇的报送方式由县区决定
(二)2018年定期报表
县区及乡镇农业报表(除产值、中间消耗和增加值外)全部实行联网直报,产值、中间消耗和增加值自治区未有通知变更前,继续使用SARP程序进行数据处理,通过电子邮箱报送。
四、报送的资料
2017年年报需要报送的资料有:(1)各种年报综合表;(2)数据变动文字说明。
2018年定期报表需要报送的资料有:(1)县区、乡镇各种季节报表的综合表;(2)数据变动说明;(3)统计分析。
五、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镇办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今年年报及明年定期报表的工作要求,争取领导的支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要切实抓好村级起报工作和镇办二级报表的归案管理,确保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资料的完整性。
(二)加强农产品分季核实工作。全面建立农产品分季核实制度, 即四个季度或三个季节(春收、夏收和秋收)相加为年报数据。
1、种植业产品面积和产量分季度核实。2017年农作物生产情况(桂A302表)年报表数据粮食作物部分直接按分季节粮食作物生产情况(桂A402-2表)全年合计数填写,经济作物部分直接按照经济作物生产情况表(A403表)的数据填写。
2、水果、蔬菜、畜牧业、渔业、林产品产量分季核实后,年度和季度报表保持基本不变。
(三)加强表与表之间的审核,同一时期,在不同表中出现相同指标的数据要求一致,即A402表与A403表和A407表的全年蔬菜、果用瓜面积要一致。
(四)继续推进农村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将联网直报工作延伸到乡镇。联网直报是农业统计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传统上报方式向联网直报方式转变。各镇办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精心组织,及早谋划,做好联网直报延伸到镇办的各项准备,指定专人负责,城区统计局会加强指导,加强检查、加大督办,确保各镇办农业联网直报工作顺利进行,按时、保质的完成上报。
(五)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审核评估。要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及时性为出发点,加强季度报表的审核,重点对季度报表村级起报工作、乡镇数据的填报质量的审核,做好数据对比工作,即上年同期对比、上季对比、部门间的对比工作,分析数据的合理性,增强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加大对数据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镇(办)的联审或送审评估力度,不断提高农林牧渔业统计数据质量,对数据变动大(特别是增长快或下降快)的各镇办必须做出详细说明。
(六)建立乡镇级分村台帐登记(电子台帐),完善各县(区)、乡镇、村三级统计台帐登记工作。各镇办要做好2018年定期报表分村台帐登记(电子台帐)工作,年报完成后,各镇办要组织各村统计人员做好农业台账的登记工作,要求3月底前全部完成2017年资料的建账工作。
(七)要做好横向和纵向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本镇办、本村(社区)的农林牧渔生产情况和上一级对农业生产的总体把握。
附件: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目录及上报时间
南宁市江南区统计局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目录及上报时间
2017年年报
表号 |
表名 |
统计范围 |
报送单位 |
上报时间 |
桂A301-1表 |
农村基本情况及从业人员构成 |
辖区内乡、镇及全部农村生产单位 |
各镇办 |
2018年2月8日 |
桂A301-2表 |
农业机械化情况 | |||
桂A301-3表 |
农村能源、物资消耗及农田水利情况 | |||
桂A302表 |
主要农作物生产情况 |
2018年1月1日 | ||
桂A303-1表 |
蔬菜生产情况 | |||
桂A303-2表 |
花卉、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情况 | |||
A304表 |
设施农业生产情况 | |||
A305表 |
热带、亚热带作物生产情况 | |||
A306表 |
茶叶、水果生产情况 | |||
A307表 |
林业生产情况 | |||
桂A308表 |
畜牧业生产情况 | |||
A311表 |
渔业生产情况 | |||
M301表 |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
县区统计局 |
2018年2月20日 | |
桂M301-1表 |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表 | |||
m302表 |
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 | |||
m302-2表 |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计算表 | |||
G101 |
乡、建制镇基本情况 |
辖区内全部乡和建制镇 |
各镇办 |
2018年4月20日前 |
G301-2表 |
县(市)社会经济情况表 |
按在地统计原则辖区内所有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农村生产单位 |
县区统计局 |
2018年6月25日 |
桂103表 |
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生产调查表 |
|
|
2018年3月15日 |
2018年定期报表
表号 |
表名 |
统计范围 |
报送单位 |
上报时间 |
桂A402-1表 |
分季节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 |
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户) |
县区统计局 |
秋冬播种面积: |
春播:2018年5月4日 | ||||
夏播:2018年8月8日 | ||||
桂A402-2表 |
分季节粮食作物实际产量情况 |
春收 2018年6月1日 | ||
夏收 2018年8月8日 | ||||
秋收 2018年11月18日 | ||||
桂A403表 |
经济作物生产情况(全年预计)表 |
2018年11月10日 | ||
桂A404表 |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 |
秋冬播种面积: | ||
春播:2018年5月4日 | ||||
夏播:2018年8月8日 | ||||
桂A405表 |
畜牧生产情况 |
2018年一季度3月12日 | ||
2018年二季度6月12日 | ||||
2018年三季度9月12日 | ||||
2018年四季度12月12日 | ||||
桂A406表 |
水果、林产品生产情况 |
2018年一季度3月10日 | ||
2018年二季度6月10日 | ||||
2018年三季度9月10日 | ||||
2018年四季度12月5日 | ||||
桂A407表 |
蔬菜、瓜果生产情况 |
2018年一季度3月10日 | ||
2018年二季度6月10日 | ||||
2018年三季度9月10日 | ||||
2018年四季度12月10日 | ||||
桂A303-2表 |
花卉、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情况 |
|
2018年一季度3月10日 | |
2018年二季度6月10日 | ||||
2018年三季度9月10日 | ||||
2018年四季度12月10日 | ||||
桂m401表、桂m301-1表 |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及计算表 |
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 |
2018年一季度4月3日 | |
2018年二季度7月3日 | ||||
2018年三季度10月3日 | ||||
全年预计:2018年1月3日 |
注:上报时间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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