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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统字﹝2017﹞10号 关于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统计局       日期:2017-12-18 04:04

 

辖区各规上服务业企业: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为了解和反映江南区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给各级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提供数据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需按照以上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按时报送有关数据。有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数据通过国家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http://www.lwzb.cn,企业万峰端口,需装证书,首选IE浏览器登录)网上报送,上报时间详见《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一套表平台联网直报单位登录名和原始密码均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联网直报单位所上报的数据资料和报送时间以网上记录为准,不再需要报送纸介质基层报表,但应将通过一套表平台报送的报表数据自行打印,存档备查。

三、各企业要认真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时间报送报表,数据须经审核通过方可上报,对于核实性审核提示须据实填写详细原因,不得出现类似“数据已核实,审核无误”等未能说清原因的说明。

四、法人企业要按照法人经营的原则进行统计,报送数据口径为其下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含异地产业活动单位)。

五、非本年新开业企业必须填报上年同期数,特殊原因除外(例如企业注册后有筹备期等,须在报送系统上写上说明)。

六、加强统计基础建设,依法建立本级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对于不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指财务报表、工资表)或统计台账的,或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上的数据与联网直报数据不一致的企业,将依据统计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统计报表,不得伪造、篡改、虚构统计数据。

 

南宁市江南区统计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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